说  明


一、第三册《热力设备安装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新建、扩建项目中25MW以下汽轮发电机组、130t/h以下锅炉设备的安装工程。

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有:

1.《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6年)。

2.《热水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1年)。

3.《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(1990年)。

4.《现场设备、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36-98

5.《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》GB 50231-98

6.《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73-98

7.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(火力发电厂部分)》DL 5009.1-92

8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锅炉机组篇)》DL/T 5047-95

9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汽轮机机组篇)》DL 5011-92

10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火力发电厂焊接篇)》DL 5007-92

11.《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(火力发电厂化学篇)》DLJ 58-81

12.《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》(1980年)。

13.《电力建设质量等级评定标准》。

14.《火力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(试行)》。

15.《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定》。

16.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》(2001年)。

17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》。

18.《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》(1988年)。

三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详见各章说明。

四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

(1)第一章至第五章按人工费的10%计算;

(2)第六章按人工费的5%计算。

2.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

3.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

五、本册不包括下列工作内容:

1.电机检查接线等电气工作。

2.设备基础二次灌浆。

3.分部试运时调整人员参加的工作。

4.整套机组联合试运转。